(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585,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4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134,46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451,260股。中小投资者共2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636,960股。
对于《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38,715,003股,占99.6365%;反对763,640股,占0.3187%;弃权107,080股,占0.0448%。中小投资者中,同意56,766,240股,占98.4893%;反对763,640股,占1.3249%;弃权107,080股,占0.1858%。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