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锋龙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锋龙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票12,310张,占出席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
出席人员包括2025年1月7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锋龙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张数共计12,310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