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通知于15日前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14:30在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公司307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共有115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352,858,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40%。现场出席股东13名,代表304,979,256股;网络投票股东102名,代表47,879,325股。中小投资者股东103名,代表2,622,225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52,681,681股同意,174,500股反对,2,400股弃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