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卓尔博(宁波)精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71%股权,并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确认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除外);
-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近一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公司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 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特此说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