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化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和商业信誉的信息。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理工作,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与监管机构沟通汇报。
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事务部负责,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证e互动平台等信息载体。证券事务部需监测、分析、核实舆情,跟踪股票价格变动,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应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公平公正。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则由领导小组统一决策,采取调查、沟通、澄清、法律措施等应对策略。公司强调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