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件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重大风险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的当日立即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相关书面文件。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程序包括信息核对、报送、审查和披露。报告义务人还需持续报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