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所对和达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1月13日至2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2月2日和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35.00万股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00元/股。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