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投资者权益,提高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首次公开发行、配股、增发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在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且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公司应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支出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公告。
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需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接受内部审计、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