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材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71,919,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104,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10%。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 1.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同意232,006,450股,占99.9928%,反对6,700股,弃权9,952股。 2.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1,554,114股,同意111,538,462股,占99.9860%,反对5,200股,弃权10,452股。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