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裕同科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兰兰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已办理质押和解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份质押变动
  2. 吴兰兰质押30,470,000股(6.69%,3.27%总股本),质押给海通证券;14,200,000股(3.12%,1.53%总股本),质押给招商证券。
  3. 王华君质押14,550,000股(13.60%,1.56%总股本),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

  4. 股份解除质押

  5. 吴兰兰解除质押18,100,000股(3.97%,1.95%总股本)及28,000,000股(6.15%,3.01%总股本),质权人为中国银河证券。
  6. 王华君解除质押14,800,000股(13.84%,1.59%总股本),质权人为中国银河证券。

  7. 累计质押情况

  8. 截至公告日,吴兰兰持股455,640,191股(48.97%),质押181,600,000股(39.86%,19.52%总股本)。
  9. 王华君持股106,954,809股(11.49%),质押44,550,000股(41.65%,4.79%总股本)。

以上质押股份无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裕同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