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230,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参与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5,227,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该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