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股东持有的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55,962,949股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该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
具体而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涉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况;有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有利于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此外,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情形;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权属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