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大会,并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通知公告,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召开。
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审议两项议案:1)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2) 调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现场出席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92,392,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98%;网络投票股东182名,代表股份3,261,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5%。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