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由董事李萍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其子议案、发行预案、论证、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涉及关联交易、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对子公司减资等。
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多数议案获得超过90%的支持率。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确保了表决程序和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