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2点50分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并提前15日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共有303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5,175,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85%。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55,673,363股;网络投票股东298名,代表股份9,502,456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298名,代表股份9,502,456股。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59,123,918股,反对5,978,401股,弃权73,50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50,555股,反对5,978,401股,弃权73,500股。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