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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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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熊猫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75)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约1,619.43万元到2,429.1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327.29万元到482.43万元。但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年报显示,实际净利润为-23,786.2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700.95万元,与预告产生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夏德传、总经理胡回春、总会计师胡寿军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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