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熊猫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75)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约1,619.43万元到2,429.1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327.29万元到482.43万元。但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年报显示,实际净利润为-23,786.2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700.95万元,与预告产生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夏德传、总经理胡回春、总会计师胡寿军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