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完善公司治理,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内部相关机构和部门的管理权责,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主要管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执行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
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流程,包括申报、备案、生效程序、授予程序和解除限售程序。公司需将计划和相关文件报送国资监管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审批,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监事会负责审核并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激励对象可对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方式,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争议解决机制。公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