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2号楼4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590,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11,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8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2.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3. 延长公司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4.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5.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6.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7. 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