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设立舆情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重大舆情处理的决策和部署。舆情办公室设在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监控、分析、报告及配合对外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各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和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处理舆情的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担责任和系统运作。重大舆情发生时,领导小组将召开会议,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交流、发布澄清公告等措施。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舆情办公室灵活处置。公司保留对违反本制度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