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杨敏、李妍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其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召开决议于2024年12月20日由董事会作出,并于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8日发布通知及提示性公告。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10:00在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尤立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2,262,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9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数为88,597,600股;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64,401股。中小股东3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64,401股。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