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李蕊爱、孙水泉、高全臣、马常明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