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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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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及其一致行动人翁丽敏的通知,获悉他们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翁丽敏质押1,00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56.99%,占公司总股本0.55%,质押期限为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陈清州和翁丽敏分别解除质押599万股和1,144万股,合计解除质押1,7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6%。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清州持股712,900,884股,占公司总股本39.20%,质押后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305,238,061股,占其所持股份42.82%,占公司总股本16.78%。翁丽敏持股1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7%,质押后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10,0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6.99%,占公司总股本0.55%。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486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7%,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对应融资余额为8,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4,56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94%,占公司总股本的8.01%,对应融资余额为30,500万元。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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