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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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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9日15:00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林汝捷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15:00。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59,089,029股,占总股本20.59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9人,代表股份10,516,968股,占总股本1.361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66,853,097股,占98.3769%;2.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166,767,197股,占98.326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也进行了详细统计。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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