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1日发布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4:30在北京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3人,代表股份458,115,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49%。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3. 《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