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就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5:00在广西南宁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名,代表股份数151,82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21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51,597,451股,占99.8498%,反对56,900股,弃权171,100股;2.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46,598,190股,占98.4185%,反对161,600股,弃权587,200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