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收购涉及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电信量子集团)认购国盾量子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数量为22,486,63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86%,认购价格为78.94元/股,募集资金1,775,094,651.14元。此外,中电信量子集团与科大控股、彭承志达成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0.43%的表决权。
收购目的在于促进双方在技术、业务、市场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强化中国电信在量子信息领域的技术创新。收购完成后,中电信量子集团将成为国盾量子的控股股东,并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必要批准。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本次收购涉及的协议包括《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等。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