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汪东生))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汪东生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声明确认被提名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汪东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