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846.7074万元,住所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眼科疾病诊疗、医学验光配镜、眼科医院投资及经营管理、眼科医疗技术研究等。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公司股份总数为51846.7074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年度财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