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12月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核查意见;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调整原因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42元/股。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1月7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3.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2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