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4日公告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8日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96名,代表公司股份547,89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28%。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未对未列明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