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基本原则包括尽量避免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定价,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公司董监高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合同、赠与、债务重组、研发项目转移、许可协议、放弃权利、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
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价、协商定价。交易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定价方法。财务中心需跟踪市场价格变动并向董事会备案。
管理程序方面,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