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更名公告)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02号”文件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的发行申请。由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并因跨年因素,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经主管部门同意,原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的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有效。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之承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之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特此说明。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