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涵盖权益性投资、委托理财、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及其他投资形式。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效益优先和注重风险的原则。
审批权限方面,达到特定标准的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具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指标。低于标准的项目授权董事长决策,必要时可授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重大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应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确保投资资产保值增值。禁止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和募集资金进入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公司可向被投资企业推荐或派驻管理人员,监督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对外投资的转让和收回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