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月7日在总行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13名,2名董事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同意2025年1月按发行条款向第三期优先股股东派发2024年现金股息,合计约人民币15.16亿元(税前)。2024年1月1日至7月17日股息率为4.80%,7月18日至12月31日为3.77%。
关于修订《个人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关于《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审计计划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设立光大金融研究院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吴利军等6名董事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