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40,000,000股A股,并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3名,限售股数量为150,499,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0%,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及股东承诺延长限售期6个月,将于2025年1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及谭秀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0,499,55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保荐人西部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股份锁定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