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主要内容如下: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此职,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强调其独立性。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并赋予其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此外,制度要求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行使职权的权利。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