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月7日审议通过。该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和高管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组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每年按需召开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