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儒所关于东易日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就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通知公告。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辉因故未能主持,由董事蔡爽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000,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3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