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候选人包括王瑞女士、黄勇先生、李园园女士。
经审核,三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非市场禁入者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选,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三位候选人具备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王瑞女士拥有会计学博士学位,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瑞女士、黄勇先生、李园园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