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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 关于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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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子公司转让股权的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其子公司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92,900万元。交易价格基于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收益法评估值182,063.00万元,川投新能源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完成后,木垒东新不再纳入东方电气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和现金流。

木垒东新注册资本88,000万元,主要从事发电、输电等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木垒东新资产总额2,534,574,015.49元,负债总额1,655,152,480.28元,净资产879,421,535.21元。

川投新能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有。截至2024年9月30日,川投新能源资产总额954,424,709.24元,负债总额297,612,689.06元,净资产656,812,020.18元。

交易协议约定,川投新能源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合同自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此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新能源项目滚动开发策略,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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