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长阳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6日14点在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金亚东主持。会议通知提前15天发布,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登记方式和网络投票程序。

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9人,代表股份58,129,6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2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变更“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3)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各议案分别获得99.4999%、99.3623%、98.9838%的赞成票。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计票。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阳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