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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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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磊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7,203,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25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84,621,476股;网络投票的股东105名,代表股份2,581,980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7,111,535股,占99.8945%;反对51,174股,占0.0586%;弃权40,747股,占0.046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0,259股,占96.4401%;反对51,174股,占1.9818%;弃权40,747股,占1.578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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