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赫达:公司章程(202501))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136,854元,总部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化工防腐设备、换热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制造、销售、安装;机械设备及电器的安装;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系列产品、双丙酮丙烯酰胺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等。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348,136,854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