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事务所对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是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A等级,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229,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根据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2.064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已按规定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5年1月9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