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洲管道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兴春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月6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11,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45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2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186,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9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任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119,569,892股,反对6,069,340股,弃权572,70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44,516股,反对6,069,340股,弃权572,700股。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