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情形。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5年1月3日为授予日,以10.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73,983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