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提议,于2025年1月3日14:30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15:00。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8人,代表股份172,507,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79%,全部通过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66人,代表股份3,670,311股,占总股本的0.437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提案:1)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 修订《公司章程》;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6) 为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所有提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