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并确认送达。应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一致同意杜继新先生、陈志强先生和彭学国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得票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阮久宏、董庆华、袁志云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