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4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4】974号文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因债券分期发行且涉及跨年,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称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变更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5长城C1”;品种二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5长城C2”。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说明。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