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价格为3.42元/股,后调整为3.39元/股,发行数量为156,368,1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8.80万元,用于专业市场及亚欧商厦改造升级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兰州中高端酒店投资开发项目和杭州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发行股票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金额少于项目需求,公司将调整投资优先顺序。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动、经营管理、募投项目实施、新增折旧摊销、即期回报摊薄等风险。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控股与存济医院公司存在天目山路182号物业转租合同履约及长期应收款减值风险,以及新消费新零售业务收入下滑和相关资产减值风险。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承诺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